《书.说命下》载:殷高宗武丁命傅说作相,曰:“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孔传:“盐咸梅醋,羹须咸醋以和之。”后因以“盐梅和鼎”为称颂宰相的典故。唐沈佺期《和户部岑尚书参迹枢揆》:“盐梅和鼎食,家声众所归。
《世说新语.文学》:“(汉)服虔既善《春秋》,将为注,欲参考同异。闻崔烈集门生讲传,遂匿姓名为烈门人,赁作食。每当至讲时,辄听户壁间,既知不能踰己,稍共诸共叙其短长。烈闻,不测何人,然素闻虔名,意疑之
《太平御览》卷九五〇引汉刘安《淮南万毕术》:“青蚨还钱:青蚨一名鱼,或曰蒲,以其子母各等,置瓮中,埋东行阴垣下,三日后开之,即相从。以母血涂八十一钱,亦以子血涂八十一钱,以其钱更互市,置子用母,置母用
《世说新语.赏誉》:“谢公(谢安)称蓝田(王述),掇(音duō,摘取)皮皆真。”刘孝标注引徐广《晋记》曰:“述(王述)贞审,真意不显。”意指王述不显真意,须掇其皮,方能显示出一包天真。后遂以“掇皮皆真
源见“辽东鹤”。谓归回故里。唐温庭筠《秘书省贺监知章草题诗》:“出笼鸾鹤归辽海,落笔龙蛇满坏墙。”
《礼记.曲礼上》:“若非饮食之客,则布席,席间函丈。”郑玄注:“谓讲问之客也。函,犹容也。讲问宜相对容丈,足以指画也。”后因以“丈席”指讲席。宋岳珂《桯史.吕东莱祭文》:“吕东莱居于婺,以讲学唱诸儒。
见〔贪夫徇财,烈士徇名〕。主谓 徇,同“殉”,为维护某种事物而牺牲性命。忠烈之士为维护名誉而献身。《史记·伯夷列传》:“贪夫徇财,~,夸者死权,众庶冯生。”△褒义。用于写忠烈之士。【词语烈士徇名】
同“掷地文”。唐羊士谔《郡中玩月寄江南李少尹虞部孟员外》诗之二:“兹夕披云望,还吟掷地篇。”
源见“衣绣夜行”。旧时指中功名或居高位返回家乡。明高启《死亭湾》诗:“一旦谒帝阍,还家绣衣新。”
资:积蓄。 牢固地掌握它而不动摇,就能积蓄很深;积蓄很深,就能取之不尽,左右逢源。 表示任何知识或技能,只要熟练掌握,日久便能运用自如。语出《孟子.离娄下》:“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