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原指给铜钱铸上“邓氏钱”名义,后转为占有之意。此典指邓通最后没有一文铸有姓氏之“邓氏钱”,即不占有一文钱,贫穷到极点。后以此典比喻穷到一文钱也没有。公元前157年,汉文帝刘恒去世,太子刘启继位为汉
参见:漏夺名籍
《史记.苏秦列传》:苏秦“乃西至秦。秦孝公卒。(秦王)方诛商鞅,疾辩士,弗用。……去游燕,岁余而后得见。……(燕)文侯曰:‘子言则可,然吾国小,西迫疆赵,南近齐,齐、赵强国也。子必欲合从以安燕,寡人请
五刑:秦以前指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刑法。 五刑的律例有三千条,其中罪行没有大过不孝的。 古代认为子女不孝是罪大恶极。语出《孝经.五刑章》:“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资治通鉴.梁
同“臣朔苦饥”。戴德章《补题三十二岁衣冠小影》诗之一:“独怜扪此皤然腹,举世谁知臣朔饥?”【词语臣朔饥】 汉语大词典:臣朔饥
同“门栖鵩”。清唐孙华《同年杨昆涛侍御挽诗》:“近得迁莺信,俄占止鵩凶”。
源见“胠箧”。指偷盗。也喻抄袭。南朝 梁刘勰《文心雕龙.指瑕》:“又制同他文,理宜删革。若排人美辞,以为己力,宝玉大弓,终非其有。全写则揭箧,傍采则探囊。”【词语揭箧】 汉语大词典:揭箧
同“机云”。宋刘克庄《沁园春.和吴尚书叔永》词:“洛中曾识机 云,记玉立堂堂九尺身。”
源见“东壁图书”。比喻文治兴盛。唐陆龟蒙《杂讽》诗之五:“安得东壁明,洪洪用坟史。”
晋.葛洪《神仙传.左慈》:“公闻慈求分杯饮酒,谓当使分先饮,以余与慈耳。而拔道簪以画杯酒,中断,其间相去数寸,即饮半,半与公。”三国时,左慈在宴席间,当曹公之面能以簪割酒为左右两半,为不饮曹公饮半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