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设于各县,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人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
见“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
即仪同三司。指未任三公而享受相当于三公的礼仪待遇。《三国志·吕布传》: “(王)允以布为奋威将军、假节,仪比三司,进封温侯,共秉朝政。”即仪同三司,指非三公官而享受三公的仪制待遇。《三国志·魏书·吕布
官名。隋高祖开皇二年(582)始置,为宫廷女官,掌宫中礼仪起居,视从九品。炀帝时改从五品,为尚仪局长官,二人。下设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四司。唐朝改正五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
武官名。明置,见“四卫营”。
官名。清末外务部考工司长官,光绪二十七年 (1901) 设。掌司事。正五品,奏补。
官名。金、元教坊阶官、金为二十五阶之第六阶,秩正五品下。元为十五阶之第四阶,正四品。教坊阶官名。金始置,秩正五品下。元沿置,升秩为正四品。
官名。汉朝设此官,为服官之长,负责供应延服用的丝织物。其官署设在临淄和陈留郡的襄邑。参看“服官”条。
官名。西晋分外兵郎置,为尚书省左外兵曹长官通称,亦称郎中,六品。属五兵尚书。东晋、南朝省并“外兵郎”。北魏复置,属七兵尚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
妃嫔号。北魏置。《魏书·皇后列传》:“世宗闻之,乃召 (胡氏) 入掖庭为承华世妇。”参见“世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