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宪
唐、宋“御史中丞”别称。
唐、宋“御史中丞”别称。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封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封国及都邑的封域社壝及祭祀用的牛牲。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封中士,正二命,司封下士,正一命,掌封爵之事,隋以后为吏部司封司之职。北周时开国食邑,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佐典祀中大夫、小典祀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典祀司次官。宣帝即位,六
少傅之别称。即少傅。宋代杨万里《诚斋集四九·贺张魏公少傅宣抚启》:“恭审召升亚傅,命抚征师。”参看“少傅”条。
官署名。辽南面官。设左相、右相、左平章政事、右平章政事等职。
爵名。北魏中期置,位第七等,低于伯。亦作为赏赐。《魏书·侯刚传》:“(候刚)进爵为公。以给侍之劳,加赏散伯”。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三品。爵位名。北魏置,秩从三品,地位在开国县伯之下,开国
官名。又称四氏(孔、颜、曾、孟)教授。明清衍圣公所属四氏学之长官。额设一人,正七品。掌训课四氏生徒。例由孔子后裔中选用。学官名,明清皆置,正七品,为四氏学长官。四氏指孔、颜、曾、孟,四氏学为专门教授四
官名。宋朝宣抚司之副职。或佐宣抚使掌宣布威灵,抚绥沿边地区及统率一路至数路军旅,或任宣抚使职事。元朝为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位同知之下,协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
官名。南朝梁置,为八安将军之一,只授予在朝中任职的官员。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为重号将军; 大通三年(529)改定官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陈沿置,拟三品,比秩
学官名。宋朝国子学及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约三十人,设斋长一人,负责表率本斋学生,凡违规矩者,依斋规五等罚纠之,并每月考斋生行艺,记著于籍。宋学校职事名。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学生约三十人,置
治理民众。以牧人养畜,比喻人君或官吏管理民众。《管子·牧民》: “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