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府判官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以郎官以上官充任,其地位相当于通判。九年罢。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以郎官以上官充任,其地位相当于通判。九年罢。
官名。西汉始置,属王国郎中令,为王扈从,侍奉左右,或充使者,掌与大夫同。《汉书·楚元王传》记“元王既至楚,以穆生、白生、申公为中大夫。”同书《韩安国传》记安国事梁孝王为中大夫。晋、南朝梁陈与北魏亦于王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铸印与制金银器饰。
县分职吏名。东汉置,见《隶续》一一《南安长王君平乡道碑》。因县境有泊潭山当平乡新道的要冲,故置吏以守护之。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归海军部。掌拟定海军各项章程,经管海军各类人员履历册籍。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见“巡绰”。
官名、属“国民政府参军处”,见该条。
官名。辽置,见“舍利司”。
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全称“八路定差法”。宋制, 四川、两广、福建等八路州县的文武官员的差遣,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然后由本路的安抚、制置、转运等司按照定差阙,分四季集注差遣,每
官署名。即京朝官差遣院。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置,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考课、注拟差遣之事。淳化四年(993)罢,以其事归审官院。官署名。宋太平兴国六年(公元981年)置京朝官差遣院,简称差遣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