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府通判
官名。南宋初年置,为临安府副长官。孝宗乾道七年(1171),改置判官领其事。九年复置。
官名。南宋初年置,为临安府副长官。孝宗乾道七年(1171),改置判官领其事。九年复置。
散官名。明置,文、武正一品,初授。官名。明制,文之散阶正一品初授为特进荣禄大夫,升授为特进光禄大夫。见《明史·职官一·吏部·文之散阶》。
官名。辽朝永兴宫长官。总领永兴宫所属军民事务。汉人亦有任此职者。下置副使、太师、太保、世烛等职。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1162),孝宗即位,因遣参知政事汪澈督视湖北京西路军马而置。其公事行移依三省体式,遇军期急切事务,难以申请待报者,许随宜措置。设主管机宜文字、提举一行事各一员,提辖一行
官署名。清朝工部制造库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设首领太监一人,太监十人。掌每岁收挂门神、门对之事。乾清门以内及宁寿宫、慈宁宫等处由首领太监收挂。乾清门以外由部员带领匠役收挂。
官署名。清朝直隶之铸钱局。乾隆九年(1744)置。设监铸官一人,以保定府同知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官署名,清朝河北省的铸钱机关,掌铸铜钱。见《清会典事例·户部·钱法》。
官署合称。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1396)将全国按察分司分为四十一道。计有直隶(今江苏、安徽)六道,湖广(今湖南、湖北)四道,陕西五道,四川、山东、山西、江西、广东、广西各三道,浙江、北平、河南、福建各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亲卫府置,员十人,品秩同承议郎。选后妃之家有服亲属及翰林学士、三衙管军官在正任观察使以上者子孙充任,掌殿庭宿卫之事。五年罢。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置各都卫指挥使司断事司,以理军中词讼。洪武八年改各都卫为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挥使司。仍置断事司,设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
① 官署名。西魏文帝大统(535—551)初,独孤信镇守洛阳,置行台,时称南省。《周书·柳虬传》:“以虬为行台郎中,(裴)诹为都督府属,并掌文翰。”时人为之语曰: “北府裴诹,南省柳虬。” ② 尚书省
官名。西周置。西周师旅中有司马、掌马政,冢司马即其长。见《鼎铭》。见于省吾《略论西周金文中的‘六’和‘八自’及其屯田制》(《考古》一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