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尹
清朝县丞之别称。
清朝县丞的别称,丞为长官之副。
清朝县丞之别称。
清朝县丞的别称,丞为长官之副。
考试机关名。即“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见该条。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农事及山野林木。《吕氏春秋·季春》: “命野虞无伐桑柘。”高诱注: “野虞,主林官。”《孟夏》: “命野虞出行田野,劳农劝民,无或失时。”官名。掌田及山林。《礼记·月令》:“是月也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
流外官名。唐置于太子率更寺,员额六人,秩流外四品,掌知漏刻。
官名。唐置,为采访处置使的佐官,员额二人。后改为“观察支使”,参见该条。
官名。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初二人,正六品。洪武十三年(1380)改一人,从五品。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参见“都官部”。
官职等级。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改原九品官制,在十八班和流外七班之下设三品蕴位和三品勋位,以授流外官。在此等级中包括中书正令史、尚书正令史至山阴狱丞等官职。授予寒士与寒人。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世祖时设于路以上(亦有设总摄司者),统辖僧录司、僧正司、都纲司,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总统,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武宗至大四年
官名合称。“师”是官名。春秋时宋国有父师、少师,掌赞导。《尚书·微子》“父师少师”注:“告二师而去纣。”也指左师和右师。《左传·襄公九年》:“二师令四乡正敬享。”注:“二师,左右师也。”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掌理祭祀所用犬牲供应。《周礼·秋官》: “犬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十有六人”,“掌犬牲,凡祭祀,供犬牲,用牷物。伏瘗,亦如之。凡几珥沈辜,用駹可也。凡相犬牵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