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改庶政司置,属外交部,其职掌为:一、政治交涉;二、地土国界交涉;三、公约、保和会、红十字会;四、禁令裁判、狱讼交犯;五、在外的本国人关系民事、刑事法律问题;六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于御史台置,左、右各一人,俱正四品。同年罢。参见“侍御史”。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宣统三年 (1911) 改隶军学处。掌拟炮队教育、训练、校阅之计划,审订炮队操法,核议炮队应用军械器具,考察学堂成绩。置科长、科员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南朝时州主簿名目之一。《梁书·文学·庾于陵传》记于陵“清警博学有才思。齐随王子隆为荆州,召为主簿,……子隆代还,又以为送故主簿。”参见“郡送故主簿”。
官名。南朝梁置。太子属官。
官名。即掌冶令。官名。隋、唐皆置,为掌冶署长官,正八品,掌范熔金银铜铁及涂饰琉璃玉作。其佐官有丞。见《隋书·百官下·太府寺》、《新唐书·百官三·少府·掌冶署》。
官名。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的执事小吏。《仪礼·大射》: “司马师命负侯者,执旌以负侯。”
官名。西魏置,为大丞相府属官。《周书·王勇传》:“及太祖为丞相,引为帐内直荡都督。”
散阶称号。清朝置。乾隆二十年(1755)始定,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及属八旗者正、从七品之封赠。三十二年,八旗改同绿营,只封正七品。五十一年,改为武信骑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