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直隶司。乾隆六年(1741),改现审右司设。掌核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案件。兼理京畿道御史、顺天府府尹、东西陵、热河都统、围场总管、密云副都统
官名。金朝置。设于河渠之处。隶属都水监。掌巡视河道、修整堤堰、栽植榆柳等河防之事,秩从七品。官名。金代设此官。《金史·百官二·都水监》:“都巡河官,从七品,掌巡视河道、修完堤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
武官名,东汉末年刘表置,掌征战。当时天下大乱,州牧自置官吏,仿将军开府。官名。东汉末州牧属官,见《隶释》一一《巴郡太守樊敏碑》。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掌驼马。设令、丞。领右牝局。
官名。西晋置,职掌不详。见《晋书·赵王伦传》。
官名,汉置,俸比三百石,掌送从。《后汉书·孝顺帝纪》:“乃召公卿百僚,使虎贲、羽林士屯南北宫诸门。”注:“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又取从军事死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光武
密封的章奏,亦称“封章”。汉朝制度,臣下奏事,防有泄漏,以皂囊封板,谓之封事。其制似始于汉文帝,后相沿成故事。昭帝时上书者皆为两封,其一称副本,由领尚书事者先发之,所言不善,辄搁置不奏。宣帝时为夺霍氏
官名。东汉、魏、晋、南朝、北魏为“少府”尊称,至南朝梁定为官名,九班。职掌宫廷手工业及冶铸、砖木、库藏等事务,领材官将军,中左右尚方、甄官、平水、南塘邸税库、东西冶、中黄、细作、炭库、纸官、染署等令、
官名。执金吾所属带兵之官。《汉书·季布传》有“中司马”,如淳说:“即中尉司马。”中尉改名执金吾后, 即改称执金吾司马, 参见“执金吾候”。
官名。殷朝置。《库方二氏所收藏甲骨卜辞》第一○二八片: “甲辰卜”,“贞,亚畯保王,亡不若。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