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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府

三公之府。《汉书·丙吉传》: “吉曰: ‘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吾窃陋焉。’”“公府不案吏,自吉始。”两晋南北朝三师、二大与三公并号八公,其府皆称公府。


古代诸侯国国君之府称公府。《左传·昭公四年》:“书在公府而弗以,是废三官也。”汉朝以三公官署称公府,置掾属等吏。《汉书·丙吉传》:“客或谓吉曰:‘君侯为汉相,奸吏成其私,然无所惩艾。’吉曰:‘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吾窃陋焉。’后人代吉,因以为故事,公府不案吏,自吉始。”又《汉书·陈遵传》:“(与张竦伯松)并入公府,公府掾史率皆羸车小马,不上鲜明,而遵独极舆马衣服之好,门外车骑交错。”其后,两晋南北朝,三师二大与三公之府皆称公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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