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八旗直年大臣之属官。由直年大臣于各旗章京内委派,位直年旗参领之下,无定员。掌章奏文移。
宋朝学校名。仁宗庆历四年 (1044) ,太学内舍招生二百人,支给食钱。神宗熙宁四年 (1071),太学行三舍法,为三舍第二等,名额如旧。元丰二年(1079),增为三百人。哲宗元符二年 (1099)
官名。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置于河北沿边安抚司,以诸司副使充任,掌巡所部,兼提点本司所辖诸州军榷场。后不常置。
官署名。即“广西清吏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军司马司次官,佐军司马中大夫掌兵事。其下设有军司马中士、军司马旅下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法部内部机构。清末置,掌审定编纂民事、刑事统计年报事项。设官有总办、总纂、提调、帮办各一人。
官署名。掌边塞事宜。汉《郃阳令曹全碑》有塞曹吏。官署名,为郡属曹之一,掌要塞之事。汉《郃阳令曹全碑》有塞曹吏,汉魏时,在东北边郡置塞曹掾史。参看“塞曹掾史”条。
官名。① 《周礼·天官》中掌管宫中宿卫的长官,掌担任宿卫的卿大夫的嫡子、庶子及士之嫡子的名籍,负责其职务安排,并执行赏罚。设有中士二人,下士四人。⑤西魏、北周“宫伯中大夫”的省称。官名。掌管官员子弟的
掌管或负责某事的小吏。《后汉书·杜根传》:“时和熹邓后临朝,权在外戚。根以安帝年长,宜亲政事,乃与同时郎上书直谏。太后大怒,收执根等,令盛以缣囊,于殿上扑杀之。执法者以根知名,私语行事人使不加力,既而
官名。金置,为诸防御州副长官,位在防御使下,正六品,掌通判防御使事。见《金史·百官三·诸防御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