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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窖

官署名。清朝工部都水司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设满、汉监督各一人,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带原品充任,每年一更代。掌收发藏冰。凡置四处二十二窖。乾隆四年 (1739) 以后,额定藏冰十八万五千七百块。


清代工部都水清吏司所属机构。清制,在北京城内外设冰窖十七个,每年冬天三九以后,打冰块藏于冰窖,到暑期供坛庙官府之用。设满汉监督各一人,由工部堂官委派司员充任,任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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