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年
官制用语。宋朝磨勘制度的一项规定。凡官员磨勘转官,皆有规定年限,如须四考或五考,若获朝廷特恩,得以减少一定年数,发给公据以资证明,称减年。实任年数加减年达到规定磨勘年限,即可提前转官。
官制用语。宋朝磨勘制度的一项规定。凡官员磨勘转官,皆有规定年限,如须四考或五考,若获朝廷特恩,得以减少一定年数,发给公据以资证明,称减年。实任年数加减年达到规定磨勘年限,即可提前转官。
官名。即右领军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领军卫将军。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所谓伎术官,指的是掌理天文、音乐、医药等专门知识的官员。唐制规定他们只能在本司任用, 除非任职年久,否则不得外迁。伎术官外迁他官,被认为是“器用纰缪, 职务乖违, 不合礼经”(见《唐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置,分属考功司,掌曹掾官考课之事,由考功郎官领之。
官名。西汉武帝初置,为北军八校尉之一,秩二千石,位次列卿,属官有丞、司马等。领长水宣曲胡骑,屯戍京师,兼任征伐。东汉光武帝建武七年 (后31) 省、十五年复置、为北军五校尉之一,秩比二千石,隶北军中候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枢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秘书司。宣统二年(1910),改属军枢司。同年,随司并入海军部。掌承办本部官员升调、黜陟、考试、京察、保送、功过、请假、袭荫、请封,及不归
官署名。西夏始设,有僧众、护法、出家等功德司。掌管佛教事务。元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置,又称功德使司、都功德使司,秩从二品,掌奏帝师所统僧人及吐蕃军民等事,并经管内廷作佛事。三十一年(1294)罢
亦称候选人员考试,是指国民党政府规定的乡镇民代表会和县参议会参议员的候选人,均须经过考试或检核。《县参议员选举条例》规定:“县公民年满二十五岁,经县参议员候选人试验或检核及格,得被选举为县参议员”;《
官名,汉置,为公府或郡县佐吏,掌农桑等事,简称田曹。其后,晋公府也置,兼掌分察州郡。《晋书·温峤传》:“司徒置田曹掾,州一人,劝课农桑,察吏能否,今宜依旧置之。”
官名。见“某部族详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