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宣统三年(1911)改隶军学处。掌拟全国步队教育、训练、考察、校阅之计划,审定步队操法,核议步队应用军械器具,考察所属学堂成绩等。置科
①奉命出使的官员。②宋朝对部分低级武阶官的称谓。北宋前期,皇城使至殿侍为使臣,供备库副使以上为大使臣,内殿承制以下为小使臣。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武臣官名后,武功大夫至修武郎为大使臣,从义郎至承
官署名。宋太宗雍熙元年在翰林院置图画院,为宫廷中绘画官署;宋哲宗绍圣二年改称图画局,也简称画院;其官有待诏,祗候等。元代不设,明置,清废。见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图画局》、明代曹昭《新增格古要论·院画》
官署名。明朝宦官所掌之侦缉机构。始置于永乐 (1403—1424) 前期,但尚未公之于众。十八年(1420) 迁都北京,于东安门外迤北正式建成官署,始为世所共知。设掌印太监一人,以司礼监掌印或秉笔太监
官名。同“虞人”。掌管理山泽。春秋战国秦石鼓文写作“吴人”。《石鼓·吴人》: “吴人怜亟”,郭沫若注: “‘吴人’,即虞人,盖山虞、泽虞之类。”参见“虞人”。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统领归圣军右厢兵马。
官署合称。即北周设于并州(今山西太原)的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府。武帝建德六年(577)二月,于并州置宫及六府官,但仅置司会等主要官员,同年十二月,罢并州宫及六府。
简称“执事”。①指各级官府内有具体职务之官员,相对于散官而言。《隋书·百官下》:“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无职务者为散官。”《六部成语注解·吏部成语》: “办理何项事务之官即谓之何项执事。”②指祭祀时主
铨选制度。唐朝对岭南、黔中等地,因路途悬远、 土风不同, 由中央派人主持六品以下宫的选拔,称为“南选”。相对而言,在长安和洛阳的铨选,则为“北选”,一般指由吏部、兵部主持的文选、武选。金朝设科取士,以
官名。简称“仪制司员外郎”。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仪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七年(1650)增设满洲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