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宪
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
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拟宁远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 (529) 定制后仍拟宁远将军等号。
官名。战国秦置。主铁官之一。《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大官、右府、左府、右采铁、左采铁课殿,赀啬夫一盾。”
官场用语。清朝为道台谒见督抚时的自称。
太平天国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燕王”演变而成。天历甲申四年(1884),封秦日纲为燕王,后革去,故称“天燕”,始有是爵。位在福爵之下,属六等爵之第四等。系衔加“天”字,又别冠一字
官名。西魏、北周秩官府司薙中士佐官,正一命。
将军名号。东汉初有诛虏将军刘隆。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岑彭传》:“十一年春,彭与吴汉及诛虏将军刘隆……皆会荆门。”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五月丁亥,改礼部为司宗时,由原礼部旅下士改名,为春官府司宗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司宗上士”。
官署名。元设此官署,营屯田,修城皇。见《元史·兵志二·宿卫·武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禁杀戮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即大理丞,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增正员为六人,分判狱事。唐朝复名大理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