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词语网>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刻漏典事

刻漏典事

流外官名。唐初置,检校刻漏。见“五官挈壶正”。

猜你喜欢

  • 太府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司次官,员一人,佐其统太府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司马门

    旧指皇宫的外门。《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于是释之追止太子、梁王,无得入殿门,遂劾不下宫门,不敬。”

  • 别火狱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大鸿胪(初名典客)。《汉书·百官公卿表》:“典客属官有别火令丞。”注引如淳说:“《汉仪注》,别火,狱令官,主治改火之事。”东汉废。参见“别火令丞”。

  • 外戚任官限制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后汉书·明帝纪》记“明帝遵建武制度,无敢违者,后宫之家,不得封侯与政。”

  • 御直

    官名。即殿前承旨,五代后晋高祖天福五年(940)改。金代宦官名。明昌元年(公元1190年)分宫闱局正位内直置,属内侍局,掌御前给使。

  • 秘书中散

    官名。北魏置,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中散官。掌管禁中文书事务,参预礼仪、制度的议定,亦受皇帝之命外出执行临时任务,或亦领监御等曹事务。多由中书学生迁任。五品中。参见“中散”。

  • 临安府判官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以郎官以上官充任,其地位相当于通判。九年罢。

  • 海北广东道肃政廉访司

    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参见“肃政廉访司”。

  • 左中侍上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中侍上士”。

  • 京师习艺所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设,属工巡总局。三十二年,改隶巡警部,旋归民政部直辖。收轻罪犯人,令习工艺,使之改过自新; 又酌收贫民,教以谋生之技。设正四品监督一人,管理所务。清末京师地区的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