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巡检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 置,为巡检使副贰。金朝为诸巡检司次官,明清于巡检司置,从九品,为巡检之副职。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 置,为巡检使副贰。金朝为诸巡检司次官,明清于巡检司置,从九品,为巡检之副职。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积庆宫汉人军民之政。亦称“积庆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北魏末置。掌管迁至内地的原北部边镇镇民及该地区少数民族事务。《北齐书·赵郡王琛传》:“高祖将谋内讨,以晋阳根本,召琛留掌后事,以为并、肆、汾大行台仆射,领六州九酋长大都督,其相府政事琛悉决之。”
官名,汉置,也称屯司马或卫司马,有的属卫尉,掌宫掖门屯卫兵。《汉书·百官公卿表》:“又诸屯卫候、司马二十二官皆属焉。”有的属城门校尉,掌领屯卫兵守护城门。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城门校尉》。东汉城门校
分见“工部黄档房”、“宗人府黄档房”。
官署名。宋朝提点刑狱司简称,或称宪司、宪台。宋太宗端拱元年(988),始于诸路转运司置提点刑狱官,后设专司。掌本路郡县之庶狱,核其情实而覆以法,督治奸盗,申理冤滥,并岁察所部官吏,保任廉能,劾奏冒法。
官名。大学设校长一人,综理校务。北洋政府时期国立大学校长由教育总长聘任。国民党政府时期国立大学校长由国民政府任命;省和直辖市设立的大学校长由省市政府分别呈请国民政府任命。除国民政府特准外,均不得兼任其
任命官吏须经一定程序。唐中宗时,权宠用事,常不遵守制度,而由皇帝直下敕书,用斜封付中书执行,时人称为斜封官。墨敕是因不由中书盖印的原故。一种非正规的任官方式。唐制,任命官员须经一定程序。中宗时,韦后及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新序·杂事一》:“楚庄王既讨陈灵公之贼杀夏征舒,得夏姬而悦之”,“后襄尹取之。”
官名。见“司射下大夫”。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广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