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给事中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尚书省南部曹监察政务的官员。地位较南部给事为高。《魏书·李冲传》: (冲)迁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迁中书令,加散骑常侍,给事中如故。寻转南部尚书。”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尚书省南部曹监察政务的官员。地位较南部给事为高。《魏书·李冲传》: (冲)迁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迁中书令,加散骑常侍,给事中如故。寻转南部尚书。”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王国中尉,即王中尉,掌武职。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汉初王国自置中尉。景帝以后由朝廷代置。中间一度废除,至成帝时复置。其职掌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说是“掌武职”,而《汉书·
清朝山西、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乾隆二十二年(1757)设。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辖十家。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其上有总甲、牌头等头目。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顺治二年(1645)始设。特简王大臣为总裁,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十八人为提调、纂修等官。乾隆七年(1742)改隶刑部。设总裁无定员,以刑部尚书、侍郎兼充,提调官一人,纂修官四人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位在太子司仓之下。掌仓廪出纳薪炭等事。秩从九品。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职岁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主管财政支出的事务。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掌出上士,正三命;掌出中士,正二命。相当于《周礼》天官职岁之职。
官名。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初置铁冶所,共十三所,分属于所在府州,每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初时大使秩正八品,副使秩正九品,后均改为未入流。清代不设。
官名。三国魏、晋朝、南朝宋置,为各地派往京城、或郡县派往州府庆贺冬至的使节。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八月废。官名,三国魏置,为各州郡赴京城或郡县赴州贺“冬至”的使节。其后,晋和南朝宋皆沿置。
文书名。清朝“题本”之一,与“部本”对称。清制,外省官员之题本均先送交通政使司,经稽核其程限、规制后,再送达内阁,俗称“通本”。参见“部本”。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掌理辖区人匠诉讼,受詹事院札。置提领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