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
官名。清末内阁所属承宣厅,军咨府所属四厅、盐政院、典礼院所属总务厅等各厅之长官。主管各厅事。
北洋政府始置,中央行政各部总务厅及审计院一至三厅均以厅长为主官;省政府所属各厅亦置厅长一人。国民党政府沿置,为中央政府各部委所属各厅及省政府各厅的主官。
官名。清末内阁所属承宣厅,军咨府所属四厅、盐政院、典礼院所属总务厅等各厅之长官。主管各厅事。
北洋政府始置,中央行政各部总务厅及审计院一至三厅均以厅长为主官;省政府所属各厅亦置厅长一人。国民党政府沿置,为中央政府各部委所属各厅及省政府各厅的主官。
①官署名。隋朝行台省置,有监一员、副监一员、丞六员、录事二员; 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亦置,有监一员、丞四员,掌仓廪、园圃、柴炭、刍藁、运漕之事。②官名。隋朝行台省农圃监长官,置一员,视正八品; 唐朝
官名。传说少皞氏所置。为历正属官。掌立春立夏。《左传·昭公十七年》:“青鸟氏,司启者也。”杜预注: “历正之属官。”官名。掌立春立夏。《左传·昭公十七年》:“青鸟氏,司启者也。”疏:“立春立夏谓之启,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拟武毅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高,拟忠勇将军等号。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使司为别。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山东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清代皇帝亲自起草的“上谕”。因用朱砂写成,故名。实际并非所有朱谕都由皇帝亲自起草,有些是交大学士起草,经皇帝审定后再用朱笔誊写于黄折上,这种朱谕一般是颁发给各部院衙门的。另外,军机处起草的谕旨经过皇帝
官名。东汉置,属太常,秩六百石,领员吏四人,卫士十五人,职掌守高庙,案行扫除。官名,汉置,属太常,俸六百石,掌守庙、案行扫除。无丞;吏员四人,卫士十五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
旧指皇帝颁布的诏令。如圣谕、谕旨、上谕等。清代凡皇帝主动发布的指示性命令称谕,根据臣工的请示报告而发布的答复性指示称旨。参见“上谕”。
官名。宋置,开封府属有左右厢公事干当官四人,掌检覆推向,凡斗讼事轻者听其论决。见《宋史·职官六·开封府》。
① 司隶校尉属官“部郡从事”的省称。②晋朝诸郡属官,掌督察非法。官名,汉置,又名州从事,即州刺史的从事。每郡国一人,掌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另外,还有治中从事(功曹从事)掌州选署及众事;簿曹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军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