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土地局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土地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地政科。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土地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地政科。
①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以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高宗以后渐少,玄宗以后不再用此号。② 官制。明朝官吏执政制度。始于建文(1399—1402)中,兵部尚书齐泰、太常卿黄子澄,以原官预务参政,主持日
官制用语。又称堂选、堂差。宋朝,京官、选人一般由吏部选差,其有特殊勋劳者,得由政事堂直接奏注差遣,称堂除。武臣即由枢密院专差员阙。宋代官员任用方式之一。亦称堂选、堂差。宋制,京官、选人一般由吏部选差,
官名。简称验封司郎中。明清吏部验封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封部郎中设,一人,南京吏部验封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
清朝提督俗称。
官名。明朝各卫镇抚司设,二人,从五品,掌本卫军士之事。
官名。即正员之外添授之羽林监,北魏置。《周书·杨敷传》:“魏建义初,袭祖(杨)钧爵临贞县伯,邑四百户。除员外羽林监。”东魏沿置。
官名。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初二人,正六品。洪武十三年(1380)改一人,从五品。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参见“都官部”。
官署名。北宋初,置京东、京西、京南、京北四排岸司于开封。东司掌经汴河运至京师之纲船粮运,分定诸仓交卸,领装卸役卒五指挥,以京朝官二人为勾当官。 西司领汴河上鏁, 以京朝官一人为勾当官,有装卸役卒五百人
官名,为周朝六卿之一,掌邦治。《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职分,用于百事。”师古注说:“冢宰掌邦治,司徒掌邦教,宗伯掌邦礼,
官名。北魏置。主持佛教僧务。《魏书·释老志》: “初,(道武帝) 皇始 (396—398) 中,赵郡有沙门法果,诫行精至,开演法籍。太祖闻其名,诏以礼征赴京师。后以为道人统,绾摄僧徒。”文成帝和平(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