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戎
官署名。即尚书省兵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
掌兵器之官。西周设置,《散盘》说:“戎微父……散有十夫”(《三代》一七·二○·三——二二·二)。《说文》说:“戎,兵也。”段玉裁注:“兵者,械也。”《周礼·夏官》之属的司兵及司戈盾,前者掌管兵械,后者掌理戈盾等器,司戎的职掌当于上述两职相近。
官署名。即尚书省兵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
掌兵器之官。西周设置,《散盘》说:“戎微父……散有十夫”(《三代》一七·二○·三——二二·二)。《说文》说:“戎,兵也。”段玉裁注:“兵者,械也。”《周礼·夏官》之属的司兵及司戈盾,前者掌管兵械,后者掌理戈盾等器,司戎的职掌当于上述两职相近。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审计部,掌稽察事务。见“审计部”。
官名,辽朝置,属南枢密院,为都承旨的副职,掌承旨问对。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承旨”条。
官名。清末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属官。佐所长管理所内一切事务。大理院看守所设四人,正八品,奏补; 京师高等审判厅看守所设一人,从八品,咨补; 京师地方审判厅看守所设二人
清代勇营兵士名。见“哨”。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见“朝上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库藏出纳,分正总圣库、又正总圣库、副总圣库、又副总圣库,计四人,为天朝圣库的主官,官阶为职同检点。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掌购制药品,救济贫民。隶太医院,秩从五品。置官同“大都惠民局”。官署名。元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始置,秩从五品。设提点、司令各一人。
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又称北河总河。官名。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八年(1730)设,一人。驻天津。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驻固安,佐之。乾隆二年(1737
唐、宋、明三朝赐功臣之荣誉衔,即叙录其勋绩于 “功臣”一词之上。始于唐德宗奉天之役。自后,藩镇下至从军资深者,例赐之。宋初因袭,至元丰(1078—1084)乃罢。明初复赐。名目繁多,唐有从奉天定难功臣
官名。 北魏置宿卫禁军中的下级官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春秋晋置。下军将的副手,下卿爵。时晋置上、中、下三军,皆设将、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