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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戎

官署名。即尚书省兵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


掌兵器之官。西周设置,《散盘》说:“戎微父……散有十夫”(《三代》一七·二○·三——二二·二)。《说文》说:“戎,兵也。”段玉裁注:“兵者,械也。”《周礼·夏官》之属的司兵及司戈盾,前者掌管兵械,后者掌理戈盾等器,司戎的职掌当于上述两职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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