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牺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牧人下士六人,掌牧六牲,以供祭祀之牲牷;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供祭享之牛;充人下士二人,掌系祭祀的牲牷。北周因之置司牺中士,正二命;司牺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牧人下士六人,掌牧六牲,以供祭祀之牲牷;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供祭享之牛;充人下士二人,掌系祭祀的牲牷。北周因之置司牺中士,正二命;司牺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
官名。北魏置,为地方上负责军事事务的武职。北魏末高欢为晋州刺史时,曾任潘乐为之。参见“都将”。
官署名。南宋置,属兵部,掌民兵、仗卫之事。
西夏第五等官衙。包括刻字司、宝金工司、织绢院、番汉乐人院、观鬘饰司、铁工院、木工院、纸工院、砖瓦院、出车院、远寨、长威寨、镇国寨、定国寨、府州、宣德堡、安远寨、讹泥塞、夏州、绥州等。用十两铜印。
官名。北周天官府纳言中大夫所属有给事上士,正三命,掌理六经及诸文志,给事于皇帝左右。其副职为给事中士,员额六十人,正二命。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翼长”。
官名。西汉置,《汉书·枚皋传》记皋为梁共王使,与冗从争。颜师古注:“冗从,散职之从王者也”。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掌铨查六宫。三品。
“典签”别称。南朝权势极重。《南史·齐武帝诸子传》载当时人称: “诸州唯闻有签帅,不闻有刺史。”详见“典签”。南朝时典签的异称。见《宋书·松滋侯子房传》、《梁书·江革传》。
官制用语。宋朝守选人、荫补得官人及吏人等初次注授差遣,称出官。守选人、荫补得官人年满二十五(后改二十岁),经铨试或呈试合格,方许赴吏部注授差遣。如铨试不中,年满四十; 呈试不中,年满三十,亦许出官。在
官名。五代以开封为京都,始置。宋初沿置,以亲王充任,从三品,为开封府行政长官。其后不置,而以权知府事领其职。徽宗崇宁三年(1104),复置一人,以文臣充,位在六曹尚书之下、侍郎之上。北宋亡,遂废。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