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词语网>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司赋上士、中士

司赋上士、中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闾师中士二人,掌理土地赋役等事。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赋上士,正三命;司赋中士,正二命。《隋书·食货志》说:“司赋掌功赋之政令。凡人自十八以至六十有四,与轻癃(指半身不遂之病)者,皆赋之。其赋之法,有室者,岁不过绢一疋,绵八两,粟五斛;丁者半之。其非桑土,有室者,布一匹,麻十斤;丁者又半之。丰年则全赋,中年半之,下年一之,皆以时征焉。若艰凶札(札指人因瘟疫病死),则不征其赋。”

猜你喜欢

  • 内厩局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掌东宫用马。

  • 外戚恩泽侯

    指军功之外,以外戚重臣等身分,或因祖荫、宠幸而恃恩泽获封列侯者。《汉书》专门列有《外戚恩泽侯表》。东汉光武帝时,因外戚恩泽封侯者四十五人。指因外戚关系或因祖荫、宠幸而被封之侯,以区别因军功封侯之侯。《

  • 中书通事

    官名。三国时魏置,属中书省,秩第七品,掌呈奏。高贵乡公时改为通事都尉,旋又改为通事侍郎。蜀吴均无此职。

  • 敖尔布

    又作“鄂尔布”。满语。汉译作“鹿角兵”,为清朝八旗汉军骁骑营掌舁鹿角之甲兵。康熙二十四年(1685)置。八旗汉军每佐领下额设八名(初为四名),在佐领下养育兵及闲散内挑选。

  • 高等法院

    官署名。民国时,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为法院的第二级,旧称高等审判厅。审理内乱、外患、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为三级法院中

  • 宣表官

    官名。清朝礼部之属官。初设满州四人,后裁二人,乾隆(1736—1795)中省入太常寺。

  • 暴室局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用宦者。隶长秋寺。

  • 前司主管班次

    吏名。宋朝御史台置,初设五人,南宋孝宗乾道六年 (1170) 减为二人。

  • 横江将军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14)孙权置。《三国志·鲁肃传》: “(建安)十九年,(鲁肃)从(孙)权破皖城,转横江将军。”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征伐或驻守。《三国志·吴书·鲁肃传》:“(建安)

  • 典食

    杂任职名。唐于左春坊典膳局置二百人,掌东宫膳食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