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词语网>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国子监助教

国子监助教

学官名。①国子学教官,即“国子助教”。②明、清国子监置,分掌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之教学,讲授儒家经典。明洪武十五年 (1382) 改学为监,置十六员,从八品,二十四年定置十五员,永乐元年 (1403) 北京国子监置二员,后增设不常,十八年迁都北京,遂有南北监助教之别,南监置六员,嘉靖三十七年 (1538)革二员,北监十五员,后革二员,万历九年 (1581) 又革四员; 中都国子监曾置,洪武二十六年罢。清顺治元年(1644)建八旗官学,置助教满洲十六员、蒙古八员,分设六堂,置助教满、汉各六人,初为从八品,乾隆元年 (1736) 升从七品, 与博士经理南学事; 光绪三十一年 (1905) 省入学部,嗣以文庙、辟雍典礼隆重,仍置以分治其事。

猜你喜欢

  • 刑名

    官署中掌刑事判牍者称刑名,或刑席,也称刑名师爷。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杀伤斗殴窃盗等词讼。

  • 县佐

    1、县属吏的总称。县长官的属吏,分职任事,佐长官治县,这些属吏,总称为县佐。秦以前县佐吏有丞、尉、县司马、县司空等;秦汉时更加完备,有丞、尉、诸曹掾史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令、长,皆秦官,掌

  • 中都留守司

    官署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原中都留守卫指挥使司而置。设留守一人,左、右副留守各一人。后改设副留守一人,指挥同知二人。其属,经历司,经历、都事各一人,断事司,断事、副断事、吏目各一人。掌中都守御

  • 北都留守

    官名。唐朝陪都太原实际长官。玄宗开元十一年 (723) 置,以太原尹为之。

  • 左屠耆王

    匈奴官名。屠耆为匈奴语“贤”,汉人因称左贤王,为单于手下最高官职。匈奴尚左,故常以太子任之。一般统率万余骑,居单于东方,最为大国。下各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等官属,以管理辖地

  • 军咨使

    官名。清末置,为军咨处的长官,军咨处改府以后,为军咨府总务厅的主官。参见“军咨处”及“军咨府”。

  • 上都修内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上都留守司,掌上都内府修缮,设于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置大使一员,副使三员。

  • 详议司

    官署名。北宋钦宗靖康元年 (1126) 四月置,隶尚书省,掌讨论朝廷旧法得失。以宰相、执政提举,侍从官为参议,又设检讨官,下分六房分头讨论。五月即罢。官署名。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四月置,掌讨论

  • 天章阁侍讲

    官名。宋仁宗景祐四年 (1037) 置,掌侍从备顾问。官名,宋仁宗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置,备侍从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天章阁学士”条。

  • 宪衔

    官制用语。唐、宋兼御史台官,称宪衔。唐朝后期,始授御史台兼官,以示优崇。宋朝分兼御史大夫,兼御史中丞、兼侍御史、兼殿中侍御史、兼监察御史五等。以授武臣、宗室及禁军将校。通事舍人、内殿崇班以上武臣,初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