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详覆之事,以刑部侍郎领之,下设郎中、员外郎佐理其事。南宋初不置,高宗绍兴二十六年(1156)复置,以刑部郎官一员领之。
即高爵。《汉书·贾谊传》:“今西边北边之郡,虽有长爵不轻得复。”颜师古注引张晏曰:“长爵,高爵也。”
内官等级。南齐置,以美人、中才人、才人为之,无定员。位低于“九嫔”。闲散的官职。唐白居易《早春独游曲江诗》:“散职无羁束,羸骖少送迎。”《旧唐书·李适之传》:“适之惧不自安,求为散职。五载,罢知政事,
省的军政长官。北洋政府设置,见“省都督”。
指官吏于本职之外所加领的其它官衔。汉朝凡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太医、大官令至郎中,无员,多至数十人; 给事中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
官署名。自汉末至隋称中尚方,唐称中尚署,掌宫内营造杂作;元称中尚监。详各条。见《通典·职官九·少府监·中尚署》、《元史·百官六·中尚监》。
西夏军队职官。为第一等,有副统辅佐。
官署名。即“云南清吏司”。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置,以侍从官兼任,掌讨论内外政事,数月后罢。
官名。参见“户科左给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