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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府

地方行政区名。明清对世袭土官所管府之统称。元朝已有土官掌府事者,至明,始分流土。以别于流官所辖之府,故名。广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与府平级,长官为土知府。其他职官及品级均同于内地之府,有同知、通判、推官、经历、知事等。其佐贰官多由流官充任。另,明之军民府亦属此列。参见“土司”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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