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词语网>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土药统税总局

土药统税总局

官署名。关于烟土税的征收,初由各省自办,其后湖南、湖北合力于宜昌设立总局,抽收土膏统捐。继而江西、安徽两省合办。清政府因两省合办较各省分办之时更见成效,又考虑到两广、苏、闽亦系云贵烟土行销之地,遂于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四月,派柯逢时管理八省土膏统捐事宜,于宜昌设总局,八省各设分局。为户部直属机构。次年,财政处、户部会奏议复各省膏捐办法,奏定将土药统捐改为土药统税。土药统税总局设于武昌,设督办一人为长官,兼户部侍郎衔;帮办一人,为副长官。各省均于扼要之地设分局。同年九月,户部改为度支部,总局亦改隶度支部。其时八省土药统税已推广到十八省。派道员九人为正办,管直隶、山东一人,河南、山西一人、四川、云南、贵州一人,湖北一人,江西、湖南一人,江苏、安徽一人,浙江、福建一人,陕西、甘肃一人,广东、广西一人,并酌派会办,均由总局督办奏明办理。各省分局并酌派稽察办事人员,按各省事务之繁简、收税数额之多寡酌量委派。各省原设各局卡,均由各省自行派员专管。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督办各省土药统税大臣柯逢时等奏请将总局及各省分局一律裁撤,仍归各省自行办理,经度支部议驳未行。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经度支部派员查明江苏等五省禁种土药情形,议准将江苏、安徽、河南、山东、山西五省土税分局裁撤;仅存两湖、陕甘、两粤诸分局,其直隶、皖、豫、赣、沪五分局,专司查缉。随后,柯逢时又奏请将税局全裁。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总局与各分局遂全行裁撤。

猜你喜欢

  • 特牛局

    官署名。北齐置,设都尉。管理公牛之牧养。隶太仆寺驼牛署。

  • 医学博士

    官名。即医药博士,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参见“医药博士”。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四员,掌医学教导,并举行学规。医官名。唐代每州置医学博土一人,为医学教授官。见《新唐书·百官四下·上州、中州

  • 廉帅祭酒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紫极、光兴、宣融三房各置一人,四品。

  • 两中尉

    即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

  • 左监

    官名。汉代廷尉有此官,掌刑法。《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后汉书·百官二·廷尉》:“正、左监各一人;左平一人,六百石。”注:“掌平决诏狱。”

  • 西织

    官署名,为西织室的省称。汉初有东织室、西织室,掌织造帝后用的文绣及祭祀之服。成帝河平元年省东织室,改西织室曰织室。其官为令、丞。东汉只置丞,无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后汉书·百官志三·少

  • 布打衣大

    即“布大衣大”。

  • 东西作坊

    宋军器监所属机构。作坊始置于唐。《唐大诏令集》卷七二《乾符二年南郊赦》:“诸处本置作坊,只合制造干戈兵甲及进献供需。”宋承唐制置作坊,开宝九年(公元976年)分为南、北两作坊,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

  • 府检校

    官名。明朝设此官,为知府内部直属的低级事务官,从九品。清初也设此官,后废。见《明史·职官四·府》、《清史稿·职官三·府》。官名。明清时知府衙门所属有检校一人,明代属照磨所,清代仅设于江宁府。掌检校文书

  • 世吏

    世代为官的官。《汉书·赵广汉传》:“所居好用世吏子孙新进年少者。”注:“师古曰:言旧吏家子孙而其人后出求进,又年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