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周始置,春秋战国沿置。①使节。同“行人”。《左传·襄公十一年》:“书曰‘行人’,言使人也。”② 内侍供驱使之臣。《卫鼎铭》: “用飨王出入使人。”《管子·五行》:“天子出令,命左右使人,内御。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田猎祭祀祝祷。属员有府、史、徒。《周礼·春官》:“甸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掌四时之田表貉之祝号。舍奠于祖庙,祢亦如之。师甸致禽于虞中,乃属禽。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受商人便钱给券及入中茶盐、出卖香药等货物,以朝官、诸司使副、内侍三人监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并入市易务为下界。南宋初复置,设提辖官,隶尚书左、右司。金朝亦置,隶户部。掌发卖
官名。北魏前期置。统兵,地位在都将之下。《魏书·周观传》:“(观)以军功进为都副将,镇方中。”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及二十三年职员令皆未载。武官名。北魏诸镇均置都副将,为都大将的副职,亦往往加持节
官署名。辽代北大王院、南大王院皆置都统军司,分别掌管北院和南院从属各军之政令;其长官为都统军使、副统军使。在“北面边防官”中,有些路也设此司。见《辽史·百官志一、百官志二》。
官制用语。宋朝于定员以外,额外加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称添差。此仅有其名不管实事,则称添差不厘务。官员任用类别之一。宋制,于正额外再额外添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称为添差;或仅有其名而不处理政务者,则称
官名。清朝銮仪卫之职官。顺治十一年(1654)设。定额十八员,俱满缺。掌銮仪卫所属六司之治仪事。
官名。战国置。《古玺汇编》第二一号:“囗都右司徒”。
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二者或并设或单设,职掌完全一样。
官名。太平天国地方行政官。天历乙卯五年至辛酉十一年 (1855—1861) 间设,为守土官,由天朝直接派任。初掌一省民务,后改任郡邑政事。全省民务另置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