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城巡捕西分局
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见“外城工巡局”。
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见“外城工巡局”。
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参看“噶布伦”条。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监狱事务。司内分设经画、监视、营缮三科。其中经画科掌理全国监狱的设置、废止或其他变更事项,监视科掌监督全国狱官、视察罪犯习艺所、假出狱、免幽闭,出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干盐利以佐国用。其官属有副使1-2员,正六品。判官1-4员,正七品。管勾4-22员,正九品。同管勾五员,都监八员,监、同监各七员,知法一员。见《金史·百官三》,参看“盐使司”条
官名,掌监厨师厨食。《后汉书·来历传》:“太子乳母王男、厨监邴吉等以为圣舍新缮修,犯土禁,不可久御。”
官署名。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明永乐元年 (1403) 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每旗设一人,各以本旗护军参领内奏充轮值。掌司紫禁城内外门禁。属上三旗者,可充“上三旗司钥章京”; 属下五旗者,可充“下五旗司钥章京”; 此外,每旗尚设署司钥章京一人,职同司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关于商务事项。
爵位名。北齐置, 秩从四品,地位在开国县子之下,开国县男之上。
清朝雍正 (1723—1735) 以后传达皇帝谕旨的一种形式。凡皇帝上谕涉及重大机密政务者均由军机处直接封交兵部捷报处寄送有关官员,称为“寄信”,亦称“密寄”,外间官员谓之“廷寄”。根据受文官员之地位
官名。北齐置,为三京县令之一、参见“邺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