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指祠祀诸官,掌祠祀。《汉书·郊祀志上》:“长安置祠祀官、女巫。”参看“祠祀令”、“祠祀丞”、“祠祀长”等条。
官名。见“公府骑兵曹”。
官署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907)置,有判院事一人为长,领四镇所管兵车赋税、诸色课利,按旧时簿籍施行,寻改判院事为建昌宫使,乾元二年 (912) 废。官署名。五代朱温(全忠)建国时设,掌管所辖境
官名。参见“左都御史”。官名。明始置,与左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长官,秩正二品,清沿置,无固定员额,不预都察院事,仅作为总督的兼衔,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参见“都察院”。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以宰相一人为学士者充任。
官名。为宋代尚酝局的佐官,见“尚酝局”。
官名。北宋太宗淳化四年(993)置,总领左、右计事。五年罢。参见“三司”。官名。宋置。掌总理国家财计,判左右计事。宋代理财,分左右二区,京东为左区,置左计使,京西为右区,置右计使。又置总计使,掌判左右
学官名。辽置掌教授县学生员、稽考学业。参见“县学”。
指众臣百官。《史记·伍子胥列传》:“太史公曰:怨毒之于人甚矣哉,王者尚不能行之于臣下,况同列乎!”
官名,东汉末置,掌征战镇守。《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孙权破刘备于夷陵……八月,蜀大将黄权率众降。”注:“《魏书》曰:拜权为侍中镇南将军,封列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