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属廷尉,掌奉皇帝皇后命令逮捕囚禁审判犯罪者。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阜陵质王延》:“建初中,復有告延与子男鲂造逆谋者,有司奏请槛车征诣廷尉诏狱。”
官名。①西汉武帝始置,为北军八校尉之一。秩二千石,有丞、司马等属官,位次列卿。掌本营骑士,戍卫京师,兼任征伐。东汉初改名“骁骑校尉”,建武十五年(后39)复故,隶北军中候,为北军五校尉之一,秩比二千石
官名。殷朝置。《甲骨文合集》第五六七七片:“庚辰卜,令多亚口犬。”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十五年罢,二十三年复置,隶宣徽院,掌收存济宁等处粮食,以供酿酒所用。置达鲁花赤、令、丞各一员。
宋朝资政殿大学士别称。
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即“京削”,见该条。
官署名。①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置,设郎。东晋省。②公府僚属诸曹之一。西晋末司马睿始置于丞相府,设参军。南朝宋省。
官署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属司法院,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下设总务、民事、刑事、监狱四司,分司执掌。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 司法院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罴卫次官,置一人。
官名。明设此官,掌京畿漕运事务。明初,太祖置京畿都漕运司,设漕运使,正四品;还有知事、提控案牍、监运等官。见《明史·职官二·总督漕运……》,参看“漕台”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