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学祭酒
官名。北魏置,管理太学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两晋南朝及北齐皆置国子祭酒,管理国子学,太学唯置博士,或属太常,或属国子祭酒。唯北魏并立国子学、太学,各置祭酒主其事。
学官名。北魏等置,为太学学官,从五品上,掌教生徒。见《魏书·官氏志》。
官名。北魏置,管理太学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两晋南朝及北齐皆置国子祭酒,管理国子学,太学唯置博士,或属太常,或属国子祭酒。唯北魏并立国子学、太学,各置祭酒主其事。
学官名。北魏等置,为太学学官,从五品上,掌教生徒。见《魏书·官氏志》。
职役名。唐制,在农村除里正外,每村另设村正一人,满一百户的大村可设两名村正;村民不满十户的,就隶入大村,不另设村正。村正由里中居民推荐,里长选用,协助里正管理治安工作。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掌官田岁入及湖泊山场渔猎,供应宫廷,隶宣徽院。初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设总管府,十六年又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二十二年,合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置达鲁花赤、
官名。战国楚置。掌监督饮食卫生。《新序·杂事四》: “楚惠王食寒葅而得蛭”,“则庖宰、食监法皆当死”。官名,西汉置,为宫官,掌监御用膳食。《汉书·霍光传》:“(昌邑王)诏太官上乘舆食如故。食监奏未释服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7),置司武昌路(今湖北武汉),监治武昌、岳州等路。二十五年,併入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置,为散官八尉之一,正八品下; 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高祖武德七年(624)改大都督置,为三转勋官,比从六品。宋朝为第十阶勋官,秩从六品。金朝置为第十阶勋官,从六品
官名。三国魏始置。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华林园令一人,六百石,第七品。主华林园,本名芳林园,避少帝讳改名。”属光禄勋。西晋沿置。其园本在洛阳,东晋南迁,又以三国吴所建华林园为御苑,南朝继续增建,皆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天历庚申十年(1860)始设。位高于六部官,以天王最亲信者为之。职掌未详。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最早见于辛酉十一年(公元1861年)四月《天王眼见天日主乾坤诏》,诏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禁暴氏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禁暴氏下士六人,掌禁庶人之暴乱者。北周依《周礼》之制置禁暴中
司法行政部直辖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八月十四日公布的《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暂行章程》的规定,掌理关于法医学的研究,编审民、刑事案件的检定、检验,及法医人材的培养事宜。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机构。雍正十二年(1734)置,以福建司选缺满洲郎中领其事。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无定额,由本部堂官酌派,唯有经承二人乃定制。掌核八旗土田、内府庄户,管理入官房宅地亩及征纳岁租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