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词语网>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审理副

审理副

官名。明朝诸王府审理所均置,一人,正七品,佐审理正掌推按刑狱之事。嘉靖四十四年(1565)革。

猜你喜欢

  • 朔平署

    官署名,汉置,属卫尉,宫掖朔平署掌北门,有司马一人,俸比千石,吏员五人,卫士一百一十七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后汉书·孝桓帝纪》:“闰月甲午,南宫长秋和欢殿后钩楯、掖庭、朔平署火。”注:“《汉

  • 诸站都统领使司

    官署名。元朝置。掌驿站。设于世祖至元七年(1270),设官六员。十三年,改通政院。

  • 州阴阳学典术

    医学教官名。明清置,秩未入流,见“阴阳学”。

  • 广西司郎中

    官名。即“广西清吏司郎中”。

  • 折冲府

    即“折冲都尉府”。官署名,为折冲都尉府的简称,详“折冲都尉府”条。

  • 盐茶道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专司盐务与茶法。雍正五年(1727)置四川驿盐道一人,停粮道兼理之责。乾隆二十五年(1760)专司盐茶,设一人。宣统二年(1910)裁。官名。清代于四川等省置盐茶道,掌盐茶事务。宣

  • 典东牢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东王府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 羽林右丞

    官名,汉置,属光禄勋羽林右监,佐右监掌羽林右骑。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参看“羽林丞”条。

  • 保障

    官员任职的保障措施。依照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除特任官、公使、秘书以外,文官非受刑法的宣告、惩戒法的处分,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免职:一、因身体

  • 旗手卫

    官署名。明朝亲军二十六上直卫之一。洪武 (1368—1398) 中由旗手千户所改置。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官。掌大驾金鼓、旗纛,帅力士随驾宿卫。清朝顺治十一年 (1654) 沿置,属銮仪卫、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