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课司大使
官名。明置,掌收宣课司的税。明制,以在京所设官店为宣课司,以大使掌其税收,称宣课司大使,从九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宣课司大使》。
官名。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使,于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卢沟桥设宣课司各一,掌商税之事。分别设大使一人主管,秩从九品。
官名。明置,掌收宣课司的税。明制,以在京所设官店为宣课司,以大使掌其税收,称宣课司大使,从九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宣课司大使》。
官名。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使,于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卢沟桥设宣课司各一,掌商税之事。分别设大使一人主管,秩从九品。
吏名。元朝置,各县衙及录事 司皆设一人,为诉讼人写状词。成宗大德五年(1301)规定从籍记司吏中选取,任期一年,轮流担任。元代官府中替诉讼人书写状词的人员。设于县衙与录事司,员额各一人。其初由官员的梯
官名。同“害盗”。战国秦置。掌追捕盗贼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内史杂》: “侯(候)、司寇及群下吏毋敢为官府佐、史及禁苑宪盗。”
即“拜察默拖喇哈番”。
(1) 汉代卫尉所属的低级武官。其地位高于作为士兵的卫士,见《汉书·惠帝纪》。(2)唐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改府兵士兵——卫士为武士。
伎术官名。见“奉上太医”。
泛指低级官吏。《汉书·王莽传中》:“四辅公卿大夫士,下至舆僚,凡十五等。僚禄一岁六十六斛,稍以差增,上至四辅而为万石云。”
官署名。 北齐置, 设丞。 隶太府寺中尚方署。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地方武装机构属的长官。《管子·小匡》: “三乡为属,属有帅”,“武政听属,文政听乡”。
① “长流贼曹”省称。② “长流参军”省称。
官署名。金朝地方官府,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置于京兆府。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副使、副转运使、户籍判官等。参见 “转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