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词语网>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尚书右选

尚书右选

官署名。简称尚右。北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 改革官制,由审官西院改名,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非枢密院宣授者。设右选郎中一员。与尚书左选总隶于吏部尚书。下分六案,设主事、令史、书令史、守当官等吏人。南宋沿置,分十案,掌大使臣以上差注,破格出缺,较量功过,奏荐诸军赏功等事。


宋代吏部四选之一,见“吏部四选”。

猜你喜欢

  • 四等侍卫

    参见“蓝翎侍卫”。

  • 经济调查局总裁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经济调查局的长官,见“经济调查局”。

  • 给公锯

    宋朝勇敢、效用兵资级名。为八等资级最低一等,以授有战功者。

  • 尝食监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傅姆王遗女墓志》:“世宗顺后善其宰调, 酸甜滋允中,又进尝食监。”(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四)。

  • 龙江关监督

    官名。清朝工部龙江关之主官。掌关政。顺治二年(1645)设,一人。始派工部司员充任,继改由各部院衙门司员中拣派,带原品任职。康熙十年(1671)、二十八年两度兼管两新户关。六十一年由江宁织造兼充。光绪

  • 旗籍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旗籍司员外郎。清朝理藩院所属旗籍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初设满洲三人,蒙古二人; 后改宗室一人,满洲一人,蒙古二人。

  • 真相

    官场用语。宋朝称同平章事、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等实际宰相为真相,以与使相相区别。

  • 封驳

    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但无定制。亦称“涂归”。唐制,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宋朝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

  • 陕西司

    官署名。即“陕西清吏司”。

  • 胄子监

    官署名。渤海国置,有监长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