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词语网>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工巡捐总局

工巡捐总局

官署名。清末京师税收机关。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商民开市、失照歇业,收捐税,罚款事。辖文案、调查、稽核、会计、收捐、议罚、收发七处及内、外城工巡捐局。置总办一人。宣统二年 (1910) 撤,捐税併入内、外城巡警总厅办理。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三月由民政部奏准创设,掌京城地区的税收。设总办一人,会办二人,委员三十二人,司事十二人,书记官二人,司书生八十六人,茶厨夫役三十人,巡官一人,巡长二人,巡警二十七人。内部分设文案、调查、稽核、会计、收捐、议罚、收发七处。分掌各项事务。总局下设内、外城工巡捐局,各设局长一人,文案、调查、稽核、会计、收捐、议罚、收发委员各一人,巡长一人,巡官十人,分理内、外城一切税捐事务。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二月捐税事务并人内、外城巡警总厅办理,工巡捐总局撤销。

猜你喜欢

  • 乡先生

    春秋战国称辞官归乡养老的卿大夫。《仪礼·士寇礼》: “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郑玄注:“乡先生,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

  • 税务处督办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税务处的长官。见“税务处”。

  • 起居院

    官署名。五代置,掌抄录朝廷制敕以备修史。宋初不掌撰集之事。太宗淳化五年(994),始命官领记注之事,称修起居注或同修起居注,以三馆秘阁校理以上充任,起居郎、起居舍人并为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

  • 大理院推事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五品,奏补。掌审判。定额二十八人,刑科十九人,民科九人,分庭任事,每庭五人。

  • 别火丞

    官名。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初置,属大鸿胪,为别火令副职。官名,为别火令之副,佐令掌狱中改火事。参看“别火令”条。

  • 牧养下监

    见“牧养监”。

  • 奏钞房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尚书省左司置,掌吏、户、礼三部奏钞。

  • 内宣徽南院使

    女官名。宋太宗时,于内省(后改尚书内省)置,以尚宫、大监充任。

  • 中宫奉引

    宫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八十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

  • 州军府功曹督护

    官名。《隋书·百官志上》记梁代庶姓持节府有功曹督护,不登一班。其地位与参军督护相似,似为设于阁内以司伺察之职者。参见“参军督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