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官
宋朝常平仓提举官、管勾官、监官通称。
宋朝常平仓提举官、管勾官、监官通称。
官署名。宋徽宗宣和(1119—1125)中置,掌管公田。先后由杨戬、李彦主管,民间良田多被指为天荒而拘没入官,强迫原业主承佃,输纳公田钱。
官名。宋置,见“翰林院”。
吏名。辽朝置。即在车舆局服役的著帐郎君。宫廷给使名。辽置,属车舆局。见“著帐局”。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掌本院额定饭银出纳及其他经费开支之事。设司员满、蒙各一人,贴写书吏一人。
官名。清末资政院秘书厅属官。宣统二年(1910)置。分一、二、三等,各四人,奏补。五、六、七品不等。掌承秘书长之命,分掌本厅各科事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甸祝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下设甸祝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魏末置。《北齐书·厍狄迥洛传》:“以军功补都督,加后将军、太中大夫,封顺阳县子、邑四百户。迁右厢都督。”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元丰八年十月”条下记“夏国使吕则嵬名怀普等见于延和殿,以其母梁氏之丧来告也。”吕则为嵬名怀普等的官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六“庆历五年闰五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清除杂草及其政令。《周礼·秋官》: “薙氏,下士二人,徒二十人”,“掌杀草”,“掌凡杀草之政令。”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仓部置,掌仓庾储积给受之事。由仓部郎官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