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参见“员外散骑侍郎”。散官名。晋武帝时始置员外散骑侍郎, 常侍从皇帝, 北魏沿置。北周设左右员外侍郎以为散官,秩正三命。
即“详定编敕所”。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往各部掌写本之事,或随同御史出巡。往各司写本者,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
满语,意为“小姐”。清制,亲王至入八分辅国公的女儿统称格格。亲王女称和硕格格,郡王、贝勒女称多罗格格,贝子女称固山格格,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女称格格。其许婚时,视其父爵秩品级及嫡庶所出,分别以郡主、县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翊正司,设于成宗元贞元年(1295)。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见“集庆万寿营缮都司”。
见“讲议司”。
见“提点刑狱公事”。
见“三旗包衣前锋营”。
对少师、少傅、少保之统称。以其位太师、太傅、太保之后,乃次辅之任,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