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渤海国官,左六司义部属官,位郎中下。
官名。北周天官府纳言中大夫属官,佐给事上士掌理六经及诸文志,给事于皇帝左右。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五一《元□智墓志》:“周保定四年(564),诏擢为左给事中士。”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为大本营的参谋机构。见“大本营”。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理本省优级、初级师范学堂、中等学堂、女子师范学堂、女子中学堂、小学堂之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等一切事务。
官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司事。额二人,正五品。
即“延庆宫”。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膳部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刑部置,分属都官司,掌配隶人名籍。哲宗元祐四年(1089),并入举叙案。徽宗崇宁二年(1103)复置。南宋沿置。由都官郎官领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由原来军事委员会军令部第二厅与军统局的公开特务武装部分合并组成,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国内外军事情报的收集、整理与判断等业务。设厅长一人,中将级;副厅长一人,少将级。厅内分设四处
官名。汉朝县府属吏。晋朝沿置,员四人。官名,为州县佐吏,掌参与谋划,任位特殊。《后汉书·何进传》:“使洛阳方略武吏司察宦者。”晋沿置,员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