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各国事务大臣
官名。清置,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长官。其名称主要有三种:一是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由皇帝特派,无固定员额。二是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特派或以军机大臣兼任,无固定员额。三是大臣上行走。由各部院满、汉堂官中特派,依原品级入直,亦无固定员额。此外还有大臣上学习行走和办事大臣两种名称,前者属见习性质,均不常用。总理衙门初设时,大臣只有三人,以后陆续增加到八、九人至十二人。参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官名。清置,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长官。其名称主要有三种:一是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由皇帝特派,无固定员额。二是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特派或以军机大臣兼任,无固定员额。三是大臣上行走。由各部院满、汉堂官中特派,依原品级入直,亦无固定员额。此外还有大臣上学习行走和办事大臣两种名称,前者属见习性质,均不常用。总理衙门初设时,大臣只有三人,以后陆续增加到八、九人至十二人。参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专科学校设校长一人,综理校务。国立专科学校校长,由教育部聘任;省和直辖市设立的专科学校校长,由省市政府呈报教育部聘任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所属有均工中士,正二命;均工下士,正一命。《周礼》无此官。《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大司农属官有均输令丞。”北周是仿照均输令丞之职来设置均工的。掌均输之事。参见“均输令丞”。
官名。隋文帝开皇三年(583)诸卫、太子诸率、诸王府、诸州改仓曹参军事而置; 炀帝大业三年(607)均改为司仓书佐。唐高祖武德(618—626)中诸王府、玄宗开元(713—741)初诸卫、太子诸率先后
官名。宋置,开封府属有左右厢公事干当官四人,掌检覆推向,凡斗讼事轻者听其论决。见《宋史·职官六·开封府》。
官名。清末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长官。负责看押未决人犯,及处理所内一切事务。属大理院者从五品,奏补; 属京师两审判厅者分别为正六品、从六品,奏补。
官名。秦汉为统兵武官,略次于将军,高于都尉。出征时临时任命,领一校(营)兵,有司马、候等属官。亦或冠以名号,如横海校尉、轻骑校尉等。又有常设的专职校尉,依其具体职务冠以名号。如统领常备禁军的中垒、屯骑
官名。清代都转运盐司所属有巡检司五,各设巡检一人,秩从九品,计直隶一人,山西、江苏各二人。掌巡察各盐场。
武官名。见“大详稳司”。
官名。元置,为器物局的主官,见“器物局”。
同“内城巡警总厅事务所”,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