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置,属徽政院,秩从五品,掌修合药饵,以济贫民。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
官名。即殿中将军,隋朝因避讳改。左、右卫各置十五员,正八品上,参列军府,出使劳问,文帝开皇六年(586)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掌官中缝纫之事,下设缝工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元、明、清三朝理问所副长官。佐长官理问掌勘核刑名案件。元朝各所设二人,从五品。明朝每所置一人,初为正五品,后改从七品。清初沿明制,每所设一人,从七品。康熙三十八年(1699)裁。
官署名。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改登闻院置,委朝臣主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谏议大夫。凡机密章奏及上于登闻鼓院而遭拒绝者,皆受之而上于朝廷,为畅通言路的重要机构。金朝隶御史台,掌
爵位名。清朝的爵位分九等,前六等又各分三级。第五等是男爵。阿思罕尼哈番指一二三级(等)男爵。参看“阿达哈哈番”条和《清通典·职官·世爵世职》。
金代部族军之一。由奚人、遥辇等九猛安组成。分徙于咸平、东京、临潢、泰州、山西、河东、滨、棣及西北、西南二路之境。
官名。西晋置,为左、右卫五部督之一,统领虎贲,侍卫皇帝,分属于左、右卫将军。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武贲督。武官名。晋置, 属骁骑将军,掌统特选之兵。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改原都镇抚司而置。后改留守都卫。八年复为留守卫。详见“留守五卫”。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每旗一人,佐理旗政,地位在协理台吉之下。印务梅伦有事故时,由管旗副章京或闲散梅伦代之。印务梅伦限于台吉出身者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