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俸
清朝官员之加俸。雍正六年 (1728) 始命予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侍郎双俸,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乾隆元年 (1736) ,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其原有之俸称正俸,新增部分称恩俸。初,官吏受罚俸处分者,只罚正俸,不罚恩俸。后改双俸俱罚。予告及休致人员奉旨赏给全俸者,只支正俸,不支恩俸。
由于恩赏而得的俸银。为清代俸禄的组成部分之一。参见“俸银禄米制”。
清朝官员之加俸。雍正六年 (1728) 始命予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侍郎双俸,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乾隆元年 (1736) ,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其原有之俸称正俸,新增部分称恩俸。初,官吏受罚俸处分者,只罚正俸,不罚恩俸。后改双俸俱罚。予告及休致人员奉旨赏给全俸者,只支正俸,不支恩俸。
由于恩赏而得的俸银。为清代俸禄的组成部分之一。参见“俸银禄米制”。
唐朝以三公、三师及六省、一台、九寺、三监、十四卫、东宫诸司、王府、公主邑司官及唐初天策上将府官员为京职事官。参见“京官”。
清朝制度,进士经殿试后,除一甲三名授修撰、编修外,余者选优为庶吉士,留庶常馆读书,三年后经散馆考试后,择优留翰林院授编修、检讨的,叫做留馆;次者改任各部主事或出任知县等。见《清会典·事例·翰林院考试散
官名。西晋末四川流人领袖李特置。以其弟镇东将军李流为之,督帅东营将士。见《晋书·李流载记》。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中校,掌理海军航务。
爵位名。南朝梁始置,与嗣王、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同为二品。陈制同梁。
官名。南朝宋置,员十人,职如虎贲中郎将,掌随从迎送太子,隶太子左、右卫率。南朝齐、梁、陈沿置,改设一人。梁五班,陈七品、秩六百石。东宫武官名。见“太子二将”。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改丽正修书院置,凡天下图书之遗逸,贤才之隐滞,则旨以求之。置学士、直学士、知院事、副知院事、判院、押院中使及侍讲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校理官、待制官、留院官、检讨官
官名。宋朝置都大制置屯田使、制置屯田使,多以安抚使、知州、通判等兼任,掌屯田事务。又有管勾屯田司公事、提点制置屯田事、措置屯田、屯田副使、提点屯田公事等屯田官。其官署为屯田司或屯田务。
官库名。唐置,见“丰德库使”。
即“外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