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训方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①三国魏明帝太和(227—233)中置,为著作局长官,员一人,六品,隶中书省。西晋惠帝元康二年(292),改隶秘书寺,一说改隶时间在元康元年。后著作别自置省,仍以为长官,隶秘书省,六品。亦称大著
官署名,汉置,掌卒徒转运事,其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属,为公府属吏。见《汉书·百官一·太尉》。
即党长、里长、邻长的合称。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年(486) 从李冲之议设立。为地方基层行政官吏,邻长管五户,里长管五邻,党长统五里。负责核实户籍,以便征发赋役。多由当地豪门担任,最初复除征役,后役调全免。
唐末五代时藩镇所置特种部队。唐末李克用始置横冲都,有骑兵五百,以养子李嗣源为横冲都将,以后随着李嗣源地位的提高,成为李嗣源的亲兵,其编置可能也有所扩大。
官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于监生、甲兵内选充,掌文书档案等事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夏采司次官,佐夏采下大夫掌帝王丧葬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见“夏采下大夫”。
①官吏更宿制度。始见于唐。太宗即位,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门下二省,时时召以草制。高宗永徽(650—655)中,命弘文馆学士一人,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武则天文明元年(684)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日一
即世代传袭之职位。清制,凡立军功或阵亡者,国家赏恤爵位勋职,其子孙可以依例传袭。初定封爵之制,公、侯、伯之下未立子、男,而别立五等世职,共为八等。皆为满名。乾隆元年(1736)奏准,以精奇尼哈番为子爵
官名。据《汉书·张释之传》记载,文帝时上林苑的主官为上林令,其佐官有八丞、十二尉、十池监。武帝时设立水衡都尉,主管上林苑及农田、水利、造船、铸钱等事,上林遂转属水衡都尉,主官设令及丞,而十池监仍由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