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御大夫
官名。北周置。侍卫皇帝左右,佩承御刀。其下设小承御大夫,小承御上士,承御中士,承御下士以佐其职。一说为正五命。
官名。北周置。侍卫皇帝左右,佩承御刀。其下设小承御大夫,小承御上士,承御中士,承御下士以佐其职。一说为正五命。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天文,地震及云气的观测事务,推算律历以及卜筮等事务。属太常。以太史署令为长官。
官名。南诏官,大府主将。
官名。明清地方学校之学官。明洪武二年(1369)始置。各府州县学均设一人。分别为府学教授、州学学正、县学教谕之副职,分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朝相沿未改。官名。清代儒学设此官,在府学,为教授之副,从八品;在
明朝为总督、巡抚之代称。清朝为提督或总兵加提督衔者之尊称。明代称总督、巡抚为“军门”。清代称提督为军门,如总兵加提督衔的,也尊称军门。
官名。金代大理寺设知法十一人,从八品,女直司五人, 汉人司六人,掌检断刑名之事。
官名。即“圻父”,司马别称。西周置。《诗经·小雅·祈父》:“祈父,弓王之爪牙。”参见“圻父”。官名,周设此官,即司马,掌军事。《诗经·小雅·祈父序》注:“祈父之职,掌六军之事,有九伐之法。祈、圻、畿同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社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北齐置。参见“清漳署’。
1、爵名。金改县为郡伯,一品称郡王,二品称郡公,三品称郡侯,四品称郡伯。见《金史·百官一》。元代爵分八等,郡伯为正四品和从四品两级。《元史·百官七》。2、知府的别称。因知府掌管一郡,相当于古代的方伯,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丞相府设置,《汉书·陈遵传》记陈遵任公府掾史时“日出醉归,曹事数废。西曹以故事适(谪)之。侍曹辄诣寺舍白遵曰:‘陈卿今日以某事适(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