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分场提领
官名。元朝在商货经过的地方抽分场提领所(收税机关),每所设提领、同提领、副提领,负责抽(收)税工作。
官名。元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所属有柴墟东西口、海州新坝、北砂太仓、安河桃源、太湖东西口、时堡兴化、高邮宝应、汶湖等处、云山白水及安东州十个抽分场提领所,对经过的商货抽分(按成收税),每所设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同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官名。元朝在商货经过的地方抽分场提领所(收税机关),每所设提领、同提领、副提领,负责抽(收)税工作。
官名。元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所属有柴墟东西口、海州新坝、北砂太仓、安河桃源、太湖东西口、时堡兴化、高邮宝应、汶湖等处、云山白水及安东州十个抽分场提领所,对经过的商货抽分(按成收税),每所设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同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①代理(某官),也称摄理。②官名。明朝置于北部边远地区,如辽东、宣府(今宣化)、大同、延绥等处巡抚多兼赞理军务衔。明末崇祯(1648—1644)时所置巡抚兼此衔者,则无边地、内地之分。官名。隋置,即“
外交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三月二日公布的《外交官领事官官制》中规定,全权大使或公使兼驻国使馆所设参赞,得由外交部派充代办使事官,简称代办。国民党政府时期沿置,由外交部长派驻他国,为
参见“管学大臣”。
官名,东汉置,属中宫黄门冗从仆射。《后汉书·百官志四·大长秋》:“中宫黄门冗从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黄门冗从。”注:“丁孚《汉仪》曰:给事中宫侍郎六人,比尚书郎,宦者为之。给事黄门四人
秦汉时郎官的合称。其内涵说法不一。或谓中郎、外郎、散郎。又有议郎、中郎、散郎或郎中、车郎、户郎说。又,北魏内三郎省称。秦汉时三种郎官的合称,至于具体指哪三种郎官,说法不一。《史记·秦始皇本纪》:“乃行
官署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由钩盾署改置,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隶太府监。置令、丞、直长等职。
即“导官令”。
官名。辽朝北面边防官,又称九水诸部安抚使。圣宗时,萧孝穆曾任此职。
官名。清朝光绪十一年(1885)设。正二品。初由出使德、法、英等国大臣兼。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比国(比利时)大臣。辖二等参赞、二等通译、一等书记、二等书记各一人。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 (1370) 于各王府分置,各一人,从二品,以辅弼诸王。九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