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处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普通学科事务。三十二年,併入学部。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普通学科事务。三十二年,併入学部。
警察职名。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各处设警佐十二人,其地位次于警正;县警察所设警佐一至三人,得充警察分所所长。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设于县,掌全县警察事务,其地位相当于科长。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三公曹事务。其职掌与“三公郎中”略同。
官名,张作霖在第一次直奉战争失败后,被免去东三省巡阅使职务,退出关外后,实际上仍控制着东三省的军政大权,于同年十月十六日自称“东三省保安司令”,以孙烈臣为副司令,驻长春,声称遵守“旧约法”,实行军民分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马官衙。设飞龙使、副使等职。官署名,负责养马。其长官为飞龙使。见《辽史·百官志二》,参看“飞龙使”条。
官署名。魏、晋、南朝初期为门下诸省的泛称。门下即黄门之下,其署设于宫禁中,其官得出入宫禁,为皇帝的亲近侍从官员。东汉有门下三寺,侍中、给事黄门侍郎等顾问侍从官员居侍中寺,中常侍、小黄门等宦官居东寺,禁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总领侍卫亲军。
汉朝皇帝近侍的冠饰。经常与貂尾并用,称为貂珰。据《后汉书·舆服志》,侍中、中常侍加黄金珰,附蝉为文,貂尾为饰。参见“貂珰”。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协助知院事、副知院事管理院务。
①官名。南北朝置,亦称典签帅或签帅、主帅。原为州、府掌管文书的佐吏。《南史·恩幸传》:“故事,府州内部论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后云谨签,日月下又云某官某签,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由于南朝宋时多以年幼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王后宫内祭祀祝祷。位卑,多以女奴充任。《周礼·天官·女祝》: “掌王后之内祭祀,凡内祷祠之事。掌以时招梗禳之事,以除疾殃。”《天官·序官》郑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