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
周朝执事官吏通称。《利簋铭》:“锡有事利金。”《尚书·周书·酒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
周朝执事官吏通称。《利簋铭》:“锡有事利金。”《尚书·周书·酒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管理铅弹。
官名。春秋晋国,战国赵、秦等国置。掌全国军政的长官。《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以许历为国尉。”《秦始皇本纪》:“大梁人尉缭来”,“以为秦国尉”。张守节正义:“若汉大尉,大将军之比也。”官名,战国时秦
即“奚监军”。
金朝太医阶官名。二十五阶之第十二阶,秩从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六品上,称保愈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并复核奉天、吉林、黑龙江、山西、山东、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幕职州县官充任,掌以经术教授学生。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罢。
县门下吏名。汉制郡置祭酒,属于散吏,县亦置门下祭酒,见于《两汉金石记》一一《邰阳令曹全碑阴》,列于县乡三老之后,而在所有县属吏之前。可见设置此职的目的在于尊老礼贤。参见“郡门下祭酒
官名。① 明朝京营三大营之领兵官。嘉靖二十九年(1550)设。有随征千总四人,随营千总二十人。位在中军以下,把总之上。② 清朝绿营军之下级军官,即基层组织“汛”之领兵官。位在守备之下,正六品。掌巡守营
官署名。清朝内阁、户部、刑部、工部及理藩院等衙门内所设之机构。负责收支本衙门员司之饭银。这种“饭银”由各省按额数报解中央各衙门,各衙门之间也有“帮帖”(如户部每年都帮帖内阁、军机处及礼、兵、刑各部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