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禁烟总局”。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度支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制用语。宋朝吏人、公人、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较低者称为下名。
杂任职名。隋代于县置市令,管理县治所在的市场,唐制,畿县及诸州属县各置市令一人,掌交易,禁奸非,通判市事。其下各有市佐、市史、市帅,分行检察。
满语。意为“官”。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宰割牲畜。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王质)迁为侍御给事,又领选部、监御二曹事。”参见“给事”。
官名。见“徽猷阁”。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染洗各种皮、帽、棉布、绸缎。设司匠、领催六人,匠役五十人。
杂任职名。唐置于诸津,每津各三十人,掌守护桥梁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