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堤都尉
官名。西汉时领治河,不常置。据《汉书·沟洫志》,成帝鸿嘉四年(前17)因勃海等郡河水泛滥,命河堤都尉许商与丞相史孙禁行视,筹划方略。
官名。西汉置,掌治河,保护河堤,不常置。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汉代有河堤使者,与都水使者、河堤都尉、河堤谒者,皆同一职掌而因事异名。”
官名。西汉时领治河,不常置。据《汉书·沟洫志》,成帝鸿嘉四年(前17)因勃海等郡河水泛滥,命河堤都尉许商与丞相史孙禁行视,筹划方略。
官名。西汉置,掌治河,保护河堤,不常置。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汉代有河堤使者,与都水使者、河堤都尉、河堤谒者,皆同一职掌而因事异名。”
即食邑、采地、封地、封邑。《汉书·地理志下·郑国》:“本周宣王弟友为周司徒,食采于宗周畿内,是为郑。”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外交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外交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通商交涉事项;二、领事官职务及管辖区域事项;三、贸易及海外经济调查并公布事项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畅春园之主管官。掌理畅春园及附近恩佑寺、恩慕寺、圣化寺、西花园、虎城等处事务。乾隆二十九年(1764)设,由皇帝特简,无员限。
官名。明朝始设此官,为车驾司官员之一,与车驾司郎中、车驾司员外郎共同掌管鹵簿、仪仗、禁卫、驿传、厩马等事。清朝沿用明朝官制,也设此官,他与车驾司其他官员共同掌管驿传、邮符、牧马等事;清朝末年废。参看“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为北院详稳司长官,掌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另有北院都监、将军、小将军等官。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官名。辽置, 见“北院详稳司”。
宫外命妇通称。夫或子为官,帝王可加相应封号于其母及妻,使获得一定的地位和待遇。始于周朝,指卿大夫之妻。西汉皇帝女皆尚列侯,称公主; 皇帝外祖母、大臣夫人,有封为郡君者,如宣城郡广德君、酂君等。东汉皇女
女官名。宋太宗时,于内省(后改尚书内省)置,以尚宫、大监充任。
文书名。清朝官府之间对地位略尊而无统属关系衙门行文时使用的一种文书。如京中各部院行文宗人府,顺天府行文六部、都察院,各寺、监、局行文六部,各驻防将军、督抚行文军机处,司道行文提督,府厅州县行文总兵等均
① 指近臣。《尚书·虞书·益稷》:“钦四邻。”孔安国传:“前后左右之臣。”②周朝基层行政组织。《周礼·地官·遂人》:“五家为邻。”
官名。春秋战国楚置。掌军政,领兵征战。相当于别国的司马官。《左传·桓公十一年》: “莫敖患之。”杨伯峻注: “莫敖,楚国官名。即司马。此时之莫敖,盖相当大司马之官,但以后楚又另设大司马、右司马、左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