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司
官名,掌管民政。《宋书·州郡志一》:“自夷狄乱华,司、冀、雍、涼、青、并、兗、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官名,掌管民政。《宋书·州郡志一》:“自夷狄乱华,司、冀、雍、涼、青、并、兗、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北魏“虞曹尚书”别称。《韩震墓志》志阴载其妻父娥清曾任之(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281)。
官名。南诏官,掌机密。
官名。即右武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武卫将军。
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凡京朝官、选人等愿考刑法者,由两制,刑部、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试断案、刑名、《刑统》大义等各若干道,称刑法试。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刑部法
官署名。辽朝南面边防官有易州飞狐招安使司,圣宗统和二十三年(1005)改安抚使司。清朝于云南、四川、湖广等地设为土官衙署,属武职从五品衙门,以少数民族首领任安抚使,管理辖区政务及土兵之事,受地方督抚节
汉朝光禄勋属下左、右、五官二官署合称。三署各置中郎将分领郎官。西汉五官、左、右三署辖中郎 (一说辖中郎、谒者、侍郎),别有车、户、骑三署,辖郎中。东汉时省车、户、骑,唯置五官、左、右署,中郎、侍郎、郎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九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武散官名。唐宋置,秩均为从九品上。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即“北大王院”。
官名。亦称“尚茶侍卫”。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茶上人”之加衔。详“茶上人”。